天國公民權和新約

2026 年 7 月 23 日

隨著科技快速發展,發明了許多便利的交通工具。從前無法輕易越過的海洋,阻斷了人們的往來與交流;如今,人們卻能在休假期間輕鬆出國旅遊。原本遙遠的地區變得觸手可及,國際之間的聯繫也因此更加緊密,因此現今世界被稱為地球村。

當我們出國時,在抵達目的地機場後,就會被要求辦理入境手續。這時,如果是該國的公民,辦理手續通常會非常迅速。然而,對於非本國公民來說,辦理入境手續會比該國公民複雜、嚴格很多,而且需要更長的時間,甚至有時,還有不被允許入境的情況發生。

就如同我們入境國家時,會因為是否為該國的國民而有所區別;天國也是如此。若我們擁有天國公民權,那麼我們會比任何人都更順利進入天國。

兩千年前,耶穌親自來到世上,曉諭人們“我們的故鄉不在這地球,而是在天上”,從而傳播了天國的福音,並教導能使人靈魂得救的真理。因此聖經告訴我們,得救之人是天國的國民。

腓立比書3:20-21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,並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。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

在這世上,雖然有無數的人生活在地球,但能進入天國、擁有天國公民權的,只有上帝的子女。因此,聖經教導,只有屬於天國的國民,才能得著救恩並進入天國。

新約是天國公民權的證據

就像護照是證明一個人國籍的憑證,擁有天國公民權的人也應具備相應的證據。上帝為了使我們這些在世上生活的子女能順利進入天國,透過聖經教導我們如何獲得天國公民權。

那麼,誰是天國的國民呢?擁有天國公民權的人,應當具備怎樣的知識呢?讓我們透過聖經來查考。

耶利米書31:31-33 耶和華說:「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…耶和華說:「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上帝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這段經文表明,上帝宣告要另立新約,並表明了,將新約律法“放在他們裡面、寫在他們心上”之人,正是上帝所承認的「上帝的百姓」。由此可知,領受新約的人,也因此獲得天國的公民權;遵守新約的人,都成為了被上帝承認的上帝百姓。

擁有天國公民權回到靈魂的故鄉

兩千年前,耶穌透過在逾越節當天所立下的新約,正式宣告新約的核心就是新約逾越節。

路加福音22:15-20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…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

正如在耶利米書中,上帝宣告要另立新約一樣,耶穌在逾越節為我們立下了新約,成就了此預言。因此,是否遵守耶穌所立下的「新約逾越節」,成為是否被上帝承認為自己百姓的關鍵。

如今,世上有許多信奉上帝的人,但我們需要思考,他們是否都是真正被上帝所承認的百姓呢?

馬太福音7:21 凡稱呼我「主啊,主啊」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

上帝明確地告知我們,並非所有信奉上帝為主的人都擁有天國公民權,而是以有沒有「遵行天父旨意」做為認定的基準。願各位讀者都能成為被上帝認可的百姓,最終回到我們靈魂的故鄉天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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